一、复试分数线
1.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总分≥305 单科(满分=100分)≥43 单科(满分>100分)≥129
临床医学(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总分≥308 单科(满分=100分)≥43 单科(满分>100分)≥129
临床医学(河南大学人民医院)
总分≥310 单科(满分=100分)≥43 单科(满分>100分)≥129
2.学术学位: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总分≥345 单科(满分=100分)≥49 单科 (满分>100分)≥74
二、拟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所在附属医院 |
拟招生人数 |
复试比例 |
105100 |
临床医学 |
淮河医院 |
49 |
1:1.2 |
105100 |
临床医学 |
第一附属医院 |
49 |
1:1.2 |
105100 |
临床医学 |
人民医院 |
108 |
1:1.23 |
105100 |
临床医学 |
非直属附属医院 |
25 |
1:1.2 |
120402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淮河医院 |
1 |
1:1.2 |
注: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前均需要签订“河南大学临床医学院调剂承诺书”。
三、报到、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签“诚信考试承诺书”、体检
1.报到时间:3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报到地点:
(1)临床医学院(人民医院)报到地点: 河南省人民医院纬五路办公楼(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向西20米路北)一楼大厅。
(2)临床医学院(淮河医院)报到地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北院区9号楼4楼会议室。
(3)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报到地点:河南省开封市西门大街357号,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9号楼3楼会议室。
3.复试考生报到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
1)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必须注明毕业时间和可能取得学士学位的时间)。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报到时,所有复印件及有关证明交给学院留存,以备学校复试期间抽查审核。
注:①若考生在2018年10月研究生招生报名以后又取得新的更高的学历,仍按原来报名时的学历认定,不符合要求者,不能参加复试。
②若考生在2019年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毕业证与学位证交由考务部门查验,报到时未能提供原件,须提供相应复印件或由所属报考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以供资格审查。
4.签“诚信考试承诺书”。
5.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请携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领取体检表。完成报到后,体检表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上加盖报到所在医院骑缝公章后,自行到体检地点体检,学院不再集体组织。
体检费:60元/人
体检时间:3月26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体检地点:
河南省人民医院东住院部(7号楼)一楼体检中心(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
河南大学校医院(河南大学金明校区)。
河南大学校医院(河南大学明伦校区)。
四、复试的内容、时间与地点
1.外语考试
考试内容:英语听力、口语(计入复试成绩,占复试分数的10%)。
考试时间:和专业面试同时进行,参见面试时间安排。
考试地点:参见面试考场安排。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分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
(1)专业笔试为3个小时,成绩以百分计,考试内容为诊断学。
时间:3月27日下午2:30至5:30(2点准时到达)
河南大学临床医学院(包括淮河医院、第一附属附院)考生专业笔试复试地点:
第一考场: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综合教学楼5101教室;
第二考场: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综合教学楼5406教室;
第三考场: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综合教学楼4201教室;
第四考场: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综合教学楼7502教室。
临床医学院(省人民医院)考生笔试复试地点:资格审查时查看具体考场。
(2)专业面试(成绩以百分计)
时间:3月28日上午8:00点开始
地点:
临床医学院(淮河医院)面试地点:淮河医院北院区6号楼2楼1号、2号会议室。
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面试地点:第一附属医院14号楼2楼会议室。
临床医学院(人民医院)面试地点:各专业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复试面试前通知。
面试内容:面试分英语口语与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测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面试按照抽签顺序进行(具体内容咨询相关医院)。
3.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复试(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专业复试分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
(1)专业笔试为3个小时,成绩以百分计,考试内容为卫生经济学。
时间:3月27日下午2:30至5:30(2点准时到达)
临床医学院(淮河医院)考生笔试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综合教学楼(报到时确定具体考试地点)
(2)专业面试(成绩以百分计)
时间:3月28日上午8:00开始
临床医学院(淮河医院)面试地点:淮河医院北院区6号楼2楼1号会议室。
面试内容:面试分英语口语与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测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面试按照抽签顺序进行(具体内容咨询相关医院)。
五、录取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排出复试综合成绩先后顺序,并公示;对拟录取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经学校研究审核后,再反馈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在确定拟录取后,考生到报到所在医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随考生档案一并交各有关招生单位。学院根据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4.考生在我校复试期间需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如不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提出的体检标准,不予录取。
六、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 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及学校要求,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
2.监督。学院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纪委电话:0371-22866053
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
邮箱:hndxyzb@126.com
七、违规处理
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我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河南大学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3日
复试参考书目:诊断学